装修是一件苦差事,这几乎是所有经历装修者的心声。但如果这苦差事能换来自己和家人的快乐生活,又何乐而不为呢?不管您的装修经历是幸福的还是痛苦的,都是值得回味的,我们愿意与您分享。
装修之初,我决心找一个有点名气的装修公司,原因很简单,大公司比较看重公司品牌,应该能够相信。可朋友说:“有品牌的装修公司费用都太高,像你们家这样的房,找装修公司花那冤枉钱干啥,干脆找装修过的熟人给介绍个活做得差不多的。”
一想,朋友说得也对,再说上次在集美谈过的那家装修公司,粗略计算一下总造价是三万八,还没有包括电器、家具。我决定接受朋友的意见。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偌大的北京我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地跑着,因为我要一家一家地考察候选装修队的“杰作”,最后还需要从中挑选一个。几轮的筛选,最后那个造价在一万六的中了我的标。
可过程不是那么简单,在做的过程中,包工头总以没有时间过来,暂时没有带钱等为借口,想方设法让我“垫”钱。比如有一天,因为装修用的木板不够用了,自己呢又不放心师傅们自己买建材,所以自己就陪着师傅到了建材市场。结账时,我亲眼看见师傅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付了材料费。后来,材料运回家,我准备离开时,问了一句:“刚买东西你好像把钱用光了,你们还有钱吃饭吗?”“没有了,那您能先给点钱吗?”一看三个大小伙子没有了钱吃饭,我就赶紧拿了100元给他们。“谢谢姐,明天我一定告诉老板,到时结账给您扣出来。”
尽管我处处小心,处处提醒自己不要轻易就掏自己的腰包,可实际上,类似这样让我临时掏钱的事儿还真不少。小到买几十块钱的钉子,大到200元的临时建材费用。好在我那时多了个心眼,每次我掏了大钱,就让师傅们给我写个借条什么的,打算在最后算账的时候拿给包工头。
我不是那种把钱算计得很清的人,也不是那种喜欢和别人耍赖的人,可在装修的那阵子,我完全变了,特别是自己一次又一次被包工头“陷害”后。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使我下定决心在最后结账时,必须扣除部分款项,除了拿回自己的“垫款”以外,还要自己动手保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一位60多岁的大妈那时天天找到我家,(幸亏她住得不远)因为她想让我家的包工头?穴也是她家的包工头)能派个人给她,把翘起的瓷砖给重新修理修理。她说其实那时自己家装修完还没有一年时间,结果很多瓷砖已经凸起了,而她自己又不会修。后来,我告诉她别每次自己特意跑一趟,留给我一个电话,包工头来了,我就给她电话,她赶过来就可以。但是,尽管我不止一次给包工头提醒需要给大妈修理的事情,但包工头从来都不理会,甚至还故意躲闪。
一看这样的后期服务,我想自己将来万一房子有了问题,肯定也要和这个包工头无限制地纠缠下去,与其这样,我还不如提前扣一些款,以保证我房子出现问题时,他能看在自己的钱的份上会及时派人来给我修理。而且我告诉他,如果他装修的房子没有问题,那一年以后,我肯定把扣除的一些费用全部付给他。这样的结果他自然不会答应,所以后来,装修的房子不断出现问题时,我的包工头无论如何都没有派人来修,而修理自然成了我自己的事情,至于修理费用,如果不仔细掐算,扣除的那部分钱基本上是够了的。老爸亲自出马修理的费用可没有算进去,因为老爸是建筑装潢专家,如果要给他开修理费,我哪开得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