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材质名称标识有一些不规范行,下面为消费者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种违规现象:
1、“自抬身价”
部分商家为使木材显得“高贵”,给地板品类增加了不少前缀修饰语,如“深紫檀色橡木”、“胡桃色红橡”、“鸡翅木色白橡”等,从而使普通的橡木有了“名贵”色彩。有的商家则在木材前面加上产地和形容词,如非洲柚木、地中海柚木、贵族柚木、富贵柚木、柚木王、黄柚木等,让木材本身变得模糊起来。
2、“冒名顶替”
一些地板材质采用的是俗称或商家自取的“相似名称”,消费者无法辨别材质真伪,如把槭木标成“枫木”、山毛榉标成“榉木”、西南桦木标成“樱桃木”等。实际上,名称相似的树种可能价格相差很大,如优质的缅甸“柚木”产品和“金刚柚木”产品价格相差几乎10倍,将“金刚”二字省掉,让消费者误以为是真正的“柚木”。
3、“以假乱真”
由于采用了俗称,也给了一些商家以假乱真的机会。如产自非洲的奥克榄木俗称为“红胡桃木”,有商家称其为“桃花芯”,还有商家将颜色相近的“人面子”、“坎诺漆”也称为“胡桃木”,将“印茄木”标为“菠萝格”,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4、“移花接木”
一般来说“胡桃木”对应的是“黑核桃木”,而国内产的“楸木”的正规名称应该是“核桃木”或“核桃楸”,如果消费者购买“黑核桃木”,一定不能忽视“黑”字,否则有可能从“黑核桃木”变成了“楸木”,因此消费者要注意分辨。
二、留意材质规范名称
随着科学消费理念的普及,近年来消费者对地板消费知识的了解越来越多,选择地板产品亦更加理性。但面对标识不规范的产品,不具备木材专业知识的消费者,一般很难分清到底哪个是“俗称”,哪个是“学名”。那么,消费者在购买地板产品时,如何才能避免买到名不副实的产品呢?
对于木材的名称,消费者可以通过《中国主要木材流通商品名称》及《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中查询。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为防止出现纠纷,地板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在标注木种名称时,应将中文学名放在最前,其后是拉丁文,不允许用所谓的华丽商用名来误导消费者。
部分木材的学名对消费者来说比较陌生,因此在购买产品时除看标准名称外,还要现场询问了解木材的规范名称,最重要的是看产品的检验报告。报告上面应标明被检产品的类别、等级、检验依据的标准及检验类别等细节;标志、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品名、树种、等级、产地及使用说明等内容,并核对与实际产品是否符合。每个商家都有告知义务,有义务标明地板的详细信息,告知消费者使用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