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谚又有“路剪房,见伤亡”之说,宅基地不宜处在两条街道斜交叉的“剪刀口”上,实践也验证,处在“剪刀口”的建筑,多灾害,这类用地适于街头绿化,进行化解,特殊处理,不宜擅动,避忌“反弓路”,宅基地不宜处在河湖堤岸或水流、道路的反弓地段,反弓段时时“冲刷”本地段,人畜不安,事业不顺,可在反弓岸段、路段的本侧加设绿化防护带或隔以水面“止气”。
水面具有吸收微波的能力,气“遇风则散,遇水则止”,隔离的水面可止煞气;避忌“路冲”,在直路的尽端或弯路中的直线段所指向的地段,属于路冲地段,不宜宅居,可作绿地、车场、垃圾站、调压站等,一般工用林木、水池、花坛或镜面反射等化解和防护。在居住区内划分各个居住小区或独立街坊的道路系统之间,要求互相顺通,避免互相错位或出现尽端式的“断头路”,从而形成堵截或丁字交叉点,避免产生正对道路的建筑接受路冲。居住区道路走向关系着居住小区和居住街坊的道路系统和建筑布局,其走向,应予优选,要合于采光和通风要求,道路系统应争取南北、东西走向,同时还应避免正子午、正卯酉走向,避免过正,力求微偏。除山区、水网等特殊地形地貌限制外,在平洋地段,应力求道路的平直,不仅有利工程管线设施和工程经济,而且有利于风水环境需要,道路弯曲产生的反弓和路冲,是风水形法所忌。受反弓和路冲波及区的地段使用价值被损低。
当现状已经产生或受制约必须出现上述情形时,应在冲煞波及区内布置必要的绿化防护带加以化解,住宅不应直接布置有冲煞波及地区段内。相交叉的居住区道路,应力求正交,避免斜交,不仅不利于工程管线设置,妨碍交通车辆的良好通行(锐角转弯半径缩小,交通视矩不足),而且会造成风水上的剪刀煞地段,损害这种地段的环境质量和土地利用价值,这种地段不宜布置建筑。风水民谚有“路剪房,见伤亡”的谚语,是古代人民经验的总结,这种地段,在噪声污染,大气污染上也是不利的,只适宜绿化、园林小品和标志性设施等非居住性设施。 gt; 城市居住区道路,其交叉口一般规划有交通“视矩三角形”反映在道路红线上,加以限定,实际上,在城市交通红、绿灯的保障中已失去意义,又加上许多建筑向着交叉口设门,门前广告、车辆障碍“视矩”物体甚多,失去“视矩三角形”的原意。而应明确为“防护三角形”。在道路红线保障的“防护三角形”内,不应布置建筑物,不能停车,不应布置任何障碍物,应布置防护绿化带、街头小绿地,美化街景,防音防尘,达到风水环境的改善,面对“剪刀口”作绿地防护,是必要的。道路红线,是道路及其设施的法定线,任何建筑均不可逾越,世界各国已实施多年,但是,建设实践证明,弊端很大,法律界线不严密,红线无法限定“占天不占地”的建造形式,虽然,一幢建筑基底不越红线,但是,在上部逐渐悬挑向街心,在道路代间上施加遮压,也无法认定为是否越红线。中国风水学中的“天堑煞”,是指在两座高物之间隙缝中,风疾气不聚,鸟不作巢,人不可居,城市街道如果很窄,而两侧建筑加高,也会形成开堑煞。经现代测定,单面高层建筑接受风吹后,其反射的反激风扩大风速5倍,而双幢高层夹缝中的反激风竟扩大10倍,美国罗斯小姐因走在高层夹缝的街道上被反激风飘起摔伤而诉讼建筑师的案例,说明中国风水学理论的价值。如果街道两侧建筑在一条红线上争相加高,空间挤压,在风水学上无疑是有害的。保从采光的太阳因素上也是不利的,而风水学的生气、煞气的考量尚不止太阳一个因素,它含有太阳、月亮、星宿、时间、地貌等时空因素。街道空间,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法规制约,是危险的。
红线是必要的,但是不足的,应实施红面角制,即把道路红线引向空中,形成一个红面,而这个红面不一定垂直于地面,应是有角度地坡向道路,角度大小,随街道的需要在规划中确定。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越高,其退后距离越大,形成不同的建筑线,避免了对街道的一字排压,改善街道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