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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装修合同真的不能随便,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否则你付出的不一定只是金钱,可能那些折磨精神和肉体的东西比金钱还要可怕。
其他地方不太清楚,在西安,装修合同是建委统一制定的制式合同,这个还好一点,有人制约。只要签订的是正式合同,出现纠纷,建委是可以给你出面的。前提是你确定签的不是装修公司自己打印的?
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合同不只是让你签个名而已。合同有可以供甲乙双方填写附加要求的地方,这个千万不要错过。虽然合同里每一项都做的很细致了,但是毕竟制定合同的人没有做过装修,闭门造车用历史经验做出来的,有些还是不符合目前的现实装修的。所以在合同的最后有一栏“其他约定事项”业主一定慎重填写,仔细填写。写什么?当然是对你有利就怎么写,可能你的一行字就可以挽回未来经济损失。
约定事项不会写的,在此举些例子,大家作为参考:
所谓其他约定事项即合同里头未完全涉及,但是现实很可能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合同不能制约的。
1.乙方前期量房就可以全部预算的项目,施工途中发现故意偷项漏项的没有预算的,造成甲方后期要追加费用,所有责任和费用乙方一并承担。(甲方中途要求装修方案变动造成的费用追加除外)
2.施工现场安全乙方全权负责,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甲方无关。
3.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对房子结构或者小区设施破坏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水电交底,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说完情况下进行估价,并严格执行估价与实际出入上下五百元范围,超出此范围的水电费用,乙方承担。(甲方中途要求增加的水电项目同上)
以上就是合同最后其他约定大概可以写的,当然还有什么可以写的,业主要自己斟酌。
一个严厉严格的业主会督促装修公司的质量。装修行业,每一个严格负责的业主才是行业进步的动力。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对业主有一用处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