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一:
弄清楚打的到底是什么折
王先生多次与某装修公司进行价格谈判,功夫不负有心人,该装修公司终于同意给王先生6折优惠,王先生也因此暗自高兴了好一阵子。但在签订装修合同时,王先生发现原来谈定的“所有装修费用一律打6折”的字眼变成了“所有装修费用一律按预算价格打6折”。一向都比较细心的王先生总觉得这其中有问题,就要求装修公司将字眼改成前者,但装修公司始终不同意。原来装修公司所谓的按预算价打6折,其实隐藏着装修公司巨大的阴谋———后面加上去的项目就不能打折了。这就意味着装修公司可以采取尽量的低价预算来诱惑业主,然后再凭后来的追加项目攫取高额的利润。王先生感叹幸亏当时发现得早,要不就只有挨宰的份了。
陷阱二:
品牌相同价格可能大不同
由于比较喜欢某名牌瓷砖,侯女士在与装修公司签合同时特别注明要用该品牌的瓷砖,等材料到场后,侯女士仔细查看发现真是该品牌的瓷砖,也就放心地交给家装公司安装了。但侯女士等新家装好后住进去不到三个月,就发现个别的瓷砖开始出现裂缝。
侯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她请来专业人士查看,才发现尽管品牌一样,但装修公司给侯女士用的却是该品牌等级最差的一种瓷砖。专业人士因此提醒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明使用某种品牌的某个型号的产品,并且在产品进场时要严格核对。
陷阱三:
未完工却要先收钱
刘先生找某装修公司装修新房,是在签合同之前,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直向刘先生叫苦,称该公司刚刚完工了一个大的楼盘项目,目前很多款项还未到手,希望刘先生能够早点付钱给他,二者约定了如下的合同内容:
“合同签订时,甲方(×先生)须支付首期进度款即工程总造价的40%……工程进行到70%时,即天花、家具基本成型,水电安装调试完毕,安装空调时,甲方须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工程进行到95%时,即灯具、玻璃、家具油漆,家用电器安装调试完毕,铺木地板之前,甲方须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一周内,甲方须付清余款。”
此合同条款意味着工程进行到95%时,刘先生就要付给装修公司95%的费用了。后来,等到刘先生将这95%的费用付给装修公司后,装修公司突然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刘先生的家因此而“烂尾”。专业人士认为通常可行的做法是要预留部分款项作为一段时间的保证金,而这部分款项最好就是装修公司的利润部分。
陷阱四:
签个合同就转包
田小姐在投诉信中谈到,有一天,给她装修房屋的施工队突然问她:“这盏灯该装在哪个位置?”这让田小姐难以置信———施工队竟然不知道设计师的意图!一位工人告诉田小姐,与她签合同的装修公司将业务转包给了施工队,从中收取10%的“管理费”。这是装修公司最为通行的一种骗术,因此广大业主在与装修公司签合同之前,一定要先到其工地考察,问问工人一些基本情况,比如公司的实力或其他与装修公司有关的问题。